一、起草背景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区域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与创新能力的竞争。我市重点创新平台是集聚高端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载体,其发展水平直接取决于高层次人才的数量与质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平顶山英才计划”加快建设区域性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若干措施》(平人才〔2024〕2号),做好我市重点创新平台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服务保障,进一步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工作职责、引才标准和程序、科研经费支持和人才待遇保障等,为重点创新平台高效、规范地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清晰的路径和有力的保障,特制定《平顶山市重点创新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细则》。
二、起草过程
为衔接落实《河南省重点创新平台引进人才工作细则》(豫科〔2022〕61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由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初稿,并会同平顶山市创新平台服务中心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25年6月9日至7月9日,在市科技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市科技局还向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等相关管理单位和重点创新平台征求意见,对提出的修改建议进行了采纳。
三、制定依据
《河南省重点创新平台引进人才工作细则》(豫科〔2022〕61号)
四、主要内容
《细则》共分六章节共20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第1至4条):对《工作细则》的出台背景、适用范围、工作机制进行说明。
第二部分(第5至6条):围绕重点创新平台引进人才过程中涉及的服务保障工作,明确市直单位和平台建设单位的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第7至8条):在“平顶山英才计划”人才分类标准的基础上,明确重点创新平台引进人才标准与程序。
第四部分(第9至12条):结合重大活动提出重点创新平台引进人才的具体措施。
第五部分(第13至19条):围绕平台引进人才在所需经费、关键岗位、办公与科研条件、生活保障、激励机制等方面给予引导性政策。
第六部分(第20条):明确《工作细则》发布时间。
五、主要特点
(一)内容创新:参照《河南省重点创新平台引进人才工作细则》,结合我市实际,补充完善了市级层面对科技创新平台人才引进工作的具体分工和工作措施。
(二)赋予符合条件的重点创新平台在人才方面更大自主权,推动建立以创新价值、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有助于激发平台引才用才的内生动力;构建服务保障体系,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将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生态,促进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有助于加速我市重点创新平台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建设,推动平台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提升,带动相关产业集群发展,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六、涉及范围
本细则所指重点创新平台范围为:由政府主导建设或联合共建的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成果转化中心(基地)等创新平台。
解读机关: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咨询电话:0375-3931191
2025年12月19日
豫公网安备 410403020000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