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平顶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着力培育创新引领型平台,进一步推动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根据《平顶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平科〔2025〕9号)、《平顶山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平科〔2025〕43号),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5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托单位在平顶山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科研条件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事业单位。企业类申报单位应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二、申报条件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企业类申报单位除重点产业链盟会长单位、重点企业外,其他已建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已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不再受理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原则上同一技术(细分)领域已建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不再重复建设。
1.在某一技术(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有工程技术研究和设计基础,近三年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或科技奖项不少于3项。
2.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和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中心相对固定人员5人以上(企业需同时满足科研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达到1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技术带头人员不少于2人。
3.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中试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用于研发、试验和检测的设备不少于10台(套),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对部分农业领域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要求较低的,可以适当放宽。
4.拥有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健全的制度。
5.能够保证稳定的科研投入(企业需提供年度审计报告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等研发投入材料)。
6.2025年被撤销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予受理。
(二)重点实验室
依托单位获批建设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1年以上。企业类申报单位除创新龙头企业外,原则上只能建设1家市级重点实验室。
1.在某一学科或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研实力,能够承担基础性研究和基础应用性研究任务,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重点实验室名称和研究方向需自行组织专家论证。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
2.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实验场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300万元以上。
3.拥有较高层次的学术带头人,设立独立的学术委员会;重点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拥有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其中固定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发人员不少于3人。
4.依托单位具有团结协作、管理科学、高效精干、勇于创新的领导班子,能够保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的基本需要,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开展学术活动的条件,具备比较完善的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由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企业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审核推荐,市直部门(单位)通过其管理部门推荐申报。
1.单位填报。申报单位登录“http://222.85.34.155:8088/xmgl/system.login(平顶山市科技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填写申报材料,辅助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以PDF格式上传。评审以上传电子材料为准,网络申报时间为10月10日8:00至10月30日17:00。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需填写《平顶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平顶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2、5),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现有研发设备及场地、研发团队组成人员信息、承担参与各类项目情况、专利和科技奖项等技术成果、研发经费投入等)。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单位需填写《平顶山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平顶山市重点实验室专家论证意见表》、《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4、5),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同上)。
2.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网络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3日17:00。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将加盖公章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按申报领域分别报送至对应业务科室、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汇总表报送至政策法规科,同时报送电子版汇总表。
3.审核受理。市科技局相关领域业务科室于11月5日17:00前完成系统审核,并将汇总后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受理名单反馈至政策法规科。
四、联系方式
(一)专业领域业务咨询
1.高新技术科:3973368,pdssgxk@163.com
2.社会发展科技科:3973578,pdskjjsfk@163.com
3.农村科技科:3931192,pdsnck@163.com
(二)综合业务咨询
政策法规科:3931191,pk3931191@126.com
附件:1.平顶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2.平顶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3.平顶山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4.平顶山市重点实验室专家论证意见表
5.科研诚信承诺书
6.申报汇总表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