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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关于明确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07-04 浏览次数:

豫财科〔2025〕27号

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明确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经费的函》(豫科项〔2025〕17号),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已预拨下达,现将已预拨资金明确至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本次下达资金试行省级直拨到项目承担单位的“直通车”制度,请省科技厅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并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支出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请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表

          2.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5年6月12日

原文及下载:https://kjt.henan.gov.cn/2025/07-02/3176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