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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创新人才价值实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1-08-19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平顶山市委关于制定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平发〔2021〕2号)文件精神,全面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推动创新人才充分施展才华,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业动能,加速推进我市创新人才价值实现基地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平顶山市创新人才价值实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研发投入年增长达到20%以上;全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以上;培育建设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00家以上;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500名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50个以上,柔性引进两院院士10名左右;实施100项重大科技专项,力争突破100项以上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落地转化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500项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力争达到20亿元。通过五年建设,把我市打造成为创新环境良好、创新资源丰富、创新主体活跃、创新服务高效的创新人才价值实现基地。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创新政策体系。完善人才引育政策措施,深入实施“鹰城英才计划”,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强科技开放合作,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完善人才使用评价体系,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科研自主权;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培育科技中介人员,坚持市领导联系高层次创新人才制度,不断完善人才引育保障政策。

(二)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创新引领型企业,实施创新龙头企业提升工程、高新技术企业培增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构建一批高层次创新平台,推动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和双创载体建设;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引进高端新型研发机构,鼓励新型研发机构与我市上下游企业、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技术合作。

(三)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坚持把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核心任务,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提升制造业产业链创新能力。围绕新时期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的科技需求,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农业生产、生活、生态方式的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高值化发展。

(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提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引导服务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利益分配新机制,探索股权和分红激励,提高科技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企业的分配比例;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保护机制,探索建立创新人才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和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全面推动知识产权监管体系建设。

(五)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加大对创新人才的宣传力度,营造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挥奖励激励作用,加大对引进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高层次型创新创业人才、紧缺型创新创业人才资金扶持力度,加快引进的创新人才项目落地;提升创新人才政治地位,拓宽创新人才职业晋升通道,引导创新人才积极参政议政,提高政治待遇。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科技领导小组负责创新人才价值实现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要形成创新人才价值实现基地的建设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高效完成。

(二)加大保障力度。加大全市创新人才工作财政投入和创新人才创新创业扶持、配套科研奖补、住房保障等方面支出,建立创新人才绿色通道。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见效,建立完善创新人才价值实现基地建设考核体系。


相关文件: 平顶山市创新人才价值实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