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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顶山市科技局党组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02-22 浏览次数:


2020年,市科技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中心,紧密结合科技部门法制建设的实际,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科学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全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提供有力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会杰任组长,局纪检组组长张红伟任副组长,其他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积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计划安排,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配置人员2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和宣传等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认真筹划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切工作的原则和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全局工作。坚持党组学法议法制度,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传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重点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市科技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平科〔2020〕3号)。今年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推进关键时期,局党组深入贯彻周斌书记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意识,压实责任落实,积极推进创建工作。

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局制定下发了《市科技局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平科〔2020〕22号),以从严治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为内容,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以领导干部和重点业务岗位人员为重点,开展《宪法》、《宪法》及《民法典》、《科技进步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学习宣传活动,举办了2期全员法治讲座。通过一系列学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规定程序

1.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局重新修订《平顶山市科技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平科〔2019〕64号)后,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决策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在人事调整、机构改革、政策制订、编制调整权责清单等工作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上局长办公会研究的决议事项,需通过合法性审查,否则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平顶山市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平科〔2018〕100号),着重加强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征求,强化合法性审查,落实事后备案审查制度。按照《平顶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报送市法制办备案,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今年以来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8项,合法性审查率100%,程序合规,均履行了网上备案。

3.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平顶山市科技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平科〔2019〕9号),依据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6月份局党组听取了上年度法律顾问工作评价,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讨论研究,与河南前行律师事务所续签了聘请合同,邀请2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制定规范性文件、纠纷裁决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为我局依法行政和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保障,提前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平政办〔2019〕52号),制定下发了《市科技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平科〔2020〕27号),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创新创业领导小组继续做好“提升创新要素供给和服务水平”和“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两个方面的工作。结合科技工作职能特点,今年在项目、人才、平台、载体等方面积极优化科技服务水平,重点抓好奖补政策兑现落实。

(四)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今年我省科技系统开展了“创新服务年”活动,市科技局持续深化首席科技服务员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精准度。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引导科技型企业复工复产,正常开展科技研发活动,市科技局制定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为科技型企业服务的通知》(平科〔2020〕8号),为我市科技型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实用便利的服务。市科技局入网的31个政务服务事项,除需进行专家论证、现场考察的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为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局组织各承办科室进行了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操作培训。

(五)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政策宣传

今年利用第二十届全市科技活动周和12.4“宪法宣传周”等有利时机,以“七五”普法法制宣传活动为载体,突出《宪法》、《民法典》和新颁布的党内法规和科技创新政策,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今年会同县(市)区举办各类科技宣传普及活动20余次,共展出牌板50多块,发放宣传材料15000多份,营造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普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全面。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上,认识不够全面,站位还不够高,各级党组织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得不够,作用发挥得不够。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还没有认识到党的领导在依法治理工作上的重要程度。机构改革两个执法单位划出以后,科技局不再承担行政审批许可和执法事项,对法制工作的重视程序有所松懈。

(二)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不够经常。今年受疫情影响,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开展的政策宣传活动同往年有较大差距,每年组织县(市、区)、企业、科研机构科技管理人员参加的科技创新培训班等活动未能正常举办。

(三)行政复议应诉能力不足。局近年来一直未发生行政诉讼情况,对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仍局限在学习文件规定上,缺乏行政应诉实践能力,组织行政应诉案件旁听等活动开展的不够经常。

(四)学习制度规定不够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不够及时,发文单位(科室)对15日内备案时限不熟悉,导致出现超期5-7天报备的现象。

三、明年主要工作打算

2021年,市科技局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深化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筹划“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学习贯彻新的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和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召开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市科技局实施方案。

2. 落实学法议法制度。局党组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报告,部署重点工作。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宪法》、党内法规和行政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讲座,组织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

3.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监督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考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

4.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12.4宪法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等活动中,开展以宣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科技创新政策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5.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的刚性约束,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6.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并及时报备。定期组织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公布。

7.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部署,做好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联络、协调、考核、管理等工作。

8.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

9.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经费及场所装备的合理配置。健全案件审理机制,创新案件审理方式,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充分运用和解、调解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10.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积极应诉。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开展行政工作人员庭审旁听工作。

                         

2021年2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