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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科技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01-10 浏览次数:


2019年,市科技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科技部门法制建设实际,全面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一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圆满完成了市法治政府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为我市科技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会杰任组长,局纪检组组长张红伟任副组长,其他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计划安排,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和宣传等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领导班子高度重视。 局党组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组学法议法制度。认真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贯彻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局年度工作计划。近年来,市科技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切工作的原则和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全局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今年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市领导关于示范创建工作讲话精神,研究部署重点任务自查整改情况,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有力地推动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3.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局制定了《市科技局领导干部2019年度学法计划》,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宪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为内容,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以领导干部和重点业务岗位人员为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科技进步法》、《国家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一系列学法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1.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局重新修订了《平顶山市科技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决策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制度程序。在人事调整、机构改革、政策制订、编制调权责清单整等工作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上局长办公会研究的决议事项,需通过合法性审查,否则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平顶山市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着重加强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征求,强化合法性审查,落实事后备案审查制度。按照《平顶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报送市法制办备案,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

3.建立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科技局依据《市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对我市科技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进行讨论研究,年初制定下发了《平顶山市科技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于今年9月份与河南前行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合同,邀请2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制定规范性文件、执法机构调解、裁决纠纷、案件等工作,为我局管理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提前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三)及时调整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今年机构改革后,原局二级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和市地震局调整到市市场监督局和市应急管理局,相应执法职权及岗位随原单位调整划出。结合机构调整和新法规出台情况,局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梳理调整,重新制定了权责清单,经上级审核后予以公布。按照四级六同的统一规范,局政务服务事项31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平台,除确需进行专家论证、现场考察的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市科技局会同市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2全国防震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以及送科技下乡和“全市科技活动周”等有利时机,以“七五”普法法制宣传活动为载体,突出《宪法》和新颁布的党内法规,兼顾专利法、防震减灾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普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上,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其中。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平政办[2019]52号),会同人社局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创新创业领导小组,主要做好“提升创新要素供给和服务水平”和“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两个方面的工作。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立足服务于科技型民营企业,重点在降低税费负担、解决科技资金融资难、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上解难题。今年9月份制定了《平顶山市科技金融融合专项行动计划》、《平顶山市提升创新要素供给和服务水平专项工作方案》,梳理了各类政策文件中违反公正竞争原则的情况。在研究相关决策部署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在自主创新发展中的需求和困难,在减税降费、科技融资等问题上,广泛征求金融、法律等各方意见,研究公平合法的方案措施,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上,局党组经过自查,认为对指示精神的认识站位还不够高,各级党组织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得不够,作用发挥得不够。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还没有认识到党的领导在依法治理工作上的重要程度。在下步整改过程中,要重点抓好党组班子、主要领导岗位人员的法治思想教育,形成既要抓工作搞创新、又要讲法治守纪律的良好氛围。

(二)学法议法活动开展不够经常,领导干部主动学法的意识不强,下一步将积极开展以《宪法》、党内法规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在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作为党内重要法规的理解认识上不够深刻,部分领导干部仍旧认为法治工作找法规科,述职报告中依法履职情况说得少说得浅,单位在干部培训、人事考核、思想教育中法治考评的份量还不够。下一步要突出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指导、监督作用,突出第一责任人对其他领导干部、下级单位负责人的检查指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考核评价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认真贯彻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要求,根据明年示范创建重点任务,研究部署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我市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成功。

(二)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执行依法行政程序,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加强内部监督,建立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和政务公开,深入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尽量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保证群众能免费方便查询、了解全市科技情况;公开科技规划编制等主要工作,尤其对涉及我局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过法律专家论证和法制部门审核,向社会群众进行公示。

(四)进一步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加强科技政策宣传,及时梳理政策落实情况,广泛征集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发挥好政策激励作用,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