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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的通知
2021-04-0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豫科〔2020〕135号)要求,引导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做好创新型企业培育及服务工作,更大力度推动我市创新型企业集群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服务机构,在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宣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申报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辅导等方面开展专业化服务工作。

(一)针对以上工作内容,邀请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入库专家授课和辅导,开展专题培训6次以上,参训人数不少于300人次。

(二)服务对象建立研发核算体系、本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3%、新创造一定数量知识产权,服务数量不低于30家。

(三)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载体、机构)成功案例不低于10家。

(四)市科技局交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有关的其它服务事项。

(五)服务机构在完成市科技局指定的培训、辅导等服务工作中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服务期限

2021年10月1日前。

三、服务费用

预算报价包括专家费、会务费、资料费、旅差费、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遴选服务机构的参考内容之一,价格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并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分期支付。

四、参选机构要求

(一)在河南省合法登记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续经营3年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咨询、知识产权咨询、项目申报咨询、财务咨询等有一定业务经验的科技服务中介服务单位。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咨询服务的工作条件;有稳定的服务团队及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业务的专职人员;经营状况和服务业绩良好,近两年内辅导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成功案例达10例以上。

(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拥有连续参加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的优先。

五、申报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申请表》、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主要介绍服务单位的服务规范、高新技术企业服务能力、服务业绩、人才队伍、内部管理等)、高新技术企业培训培育工作方案(含预算报价)。

(二)相关附件: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近三年年审计报告(需盖公章);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专职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记录、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证书等;近三年辅导企业案例证明材料(服务合同或合作协议,企业获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六、材料要求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骑缝章后于2021年4月14日前邮寄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912号,邮编:467000;联系电话:0375-3973368。

七、监督投诉

平顶山市市纪委监委派驻平顶山市科技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0375-3976428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申请表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