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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10-09 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提供科技支撑,2021年计划围绕农业科技园区和贫困地区优势主导产业关键技术的研发、示范推广与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一批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支撑县(市)主导产业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实施原则

(一)需求导向,重点突出。紧密围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的科技需求,以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和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建设为重点,以科技引领和支撑县(市)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心,提升县(市)科技创新水平。

(二)绩效为先,强化考核。强化目标管理,项目申报时即明确绩效目标和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对于县域创新绩效评价和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评价优秀的县(市),优先予以支持。

(三)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发挥“政产学研用”联合机制作用,坚持经费来源多元化原则,以省级财政投入引导鼓励地方财政投入,撬动社会资本投入。

(四)责任明确,协同推进。实行省、市、县三级管理机制,县政府负责项目的申报和具体实施,省辖市科技局负责项目论证、推荐,省科技厅负责指导、服务和监督;发挥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组织机制,各方权责清晰,协同推进。

二、管理职责

(一)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专项的总体协调、立项批复、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指导服务等。

(二) 省辖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咨询论证、推荐、实施管理;负责协调落实本级的资金、政策等保障条件。

(三) 县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负责协调落实本级的资金、政策、人才等保障条件。

三、申报条件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的条件

1. 项目应符合我省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体现当地特色,应属当地政府关心、百姓关注、急需解决的主导产业重大科技创新需求,有利于推进县域创新发展和主导产业转型升级。

2. 项目可行性强,带动产业发展作用明显。项目实施方案完整,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技术指标可考核;

3. 项目应加强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各项目实施地应建立由县级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协调组织领导;成立由技术专家、应用单位、管理者参与的项目实施专家组,对项目提供技术和管理咨询;县级财政根据需要自行匹配资金。

4. 项目实施的示范作用明显,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措施有力,有明确的技术落地,人才落地措施,资金落地措施。项目实施期间应在实施地新建至少一个先进技术(成果)示范推广基地。

5. 项目扶贫措施明确,支撑乡村振兴效果明显,绩效目标明确,可考核。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在河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具备项目实施条件。

2. 具备产学研用联合的优势,项目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较强,具有建立项目示范推广基地的基础条件和相应资金投入。

3. 项目承担单位得到当地省级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支持或处于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

4. 在“信用河南”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四、立项程序

(一)县级申报

县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经县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一式3份上报所属省辖市报送项目申报材料。每个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所在县可推荐1-2项,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支持项目推荐1项。每个法人单位限申报1项。

(二)市级评审论证

由省辖市科技局组织专家采取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2021年度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进行评审,程序如下:

1.成立评审专家组。由技术、管理和财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2名财务专家,设组长1名。专家组成员应从一线工作的同行专家中聘请,原则上项目承担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家组,财务专家不得是项目承担单位人员。评审专家组成员一般由省辖市科技局聘请,项目组不得干涉专家的聘请或提出评审专家组名单建议。

2.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汇报内容应包括具体实施单位概况、项目实施的意义和主要任务、项目拟解决地方主导产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项目带动产业发展和推动精准扶贫的具体方案和措施、项目的组织管理等。项目承担单位需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同志、项目承担单位主要领导等相关人员参会。

3.评审专家组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审阅有关材料并进行质疑、项目组答辩。

4.实地考察(可选)。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审阅材料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可对项目实施地进行实地考察,并抽查有关原始资料。

5.形成评审意见并签字。专家评审后对根据评审指标对各申报项目进行打分(满分100分),并出具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6. 省辖市科技局综合考虑专家组评审打分情况和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排序(60分以下类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五、项目分配方式

2021年度县(市)创新引导计划共54个项目,3800万元。2018年度优秀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所在县(市)11个,科技部创新型建设试点县(市)新郑市1个,每县1个项目,各100万元,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为加大产业帮扶合力,科技扶贫重点县郸城县和光山县,各1个项目,共200万元,其余项目名额由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所在县(市)申报,共40个项目,每个60万元。(分配方案见附表1)

六、其他事项

各有关省辖市科技局将项目申报材料和排序后的项目推荐汇总表、项目评审情况报告等材料加盖公章装订后一式一份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七、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马富举 0371-65952818

刘彦宾 0371-65949293

工作邮箱:hnskjtncc@163.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315室

邮 编:450008

(二)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

联系人:李 旭 0371-65802508

附件:

1省辖市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分配表.doc

2河南省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doc

32018年度优秀省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名单.doc

4河南省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专家论证表.doc

5河南省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财务专家论证意见表.doc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