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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018-08-0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部署,我市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将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方式实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调查全市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共六大类,124个指标。
    (二)每个科普场馆填报上述数据之外,还需提交科普场馆的介绍、运营情况说明(详见附件1)。
    (三)监测全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了解我市科普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一)2017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由市科技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安排如下:
    2018年7月底,布置和培训科普统计工作;
    2018年8月,基层填报;
    2018年8月中旬,各县(市、区)科技局及有关部门收表、审核与汇总,报送市科技局;
    2018年8月22日,全市审核与汇总,报送省科技厅。
    (二)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按照《2017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可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要求,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推进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各单位要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据此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
    由于机构改革还在进行中,参加统计的部门中有部分发生了变化,各地、各部门在组织开展2017年度科普统计工作时请按照原部门填报,并做好对接工作。
    (三)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及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以往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成功经验,做好2017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在线填报培训工作,保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任务。
    (四)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及有关单位确定一位统计调查联络员,于2018年8月5日前,将2017年度科普统计工作联系人回执(可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发送至政策法规科邮箱。
    (五)请认真填报《科普统计调查表》以及《科普场馆运营情况登记表》(可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务必于2018年8月20日前报送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及电话:苏雷、杨得草   0375-3931191 
    邮  箱: 
pk3931191@126.com
   

                                                     

?2018年7月31日